贵阳市乌当区中等职业学校调停课管理办法
(2020年5月修改)
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严肃教学纪律,加强课堂管理,确保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和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节假日、或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需要停课,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,由分管教学校领导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和教务处,统一提前通知任课教师和班级。
二、自然灾害、疫情或其他突发事件需要调课或停课的,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并上报主管部门同意后,由教学分管校领导通知教务处统一通知。
三、处室因重要活动需要调课或停课的,应提前三天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并得到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批准后,由教务处安排调课或停课,并提前两天通知相关教师和班级。
四、任课教师因学校其它工作需要调课、停课的,由本人按学校要求填写《调、停课申请表》提前报教务处批准。教务处接到《调、停课申请表》后,应向有关部门核实,情况属实的,由教务处提出可行的调课、停课方案,并提前一天通知相关教师和班级。
五、任课教师因病、事需要调课的,需向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并完成请假程序。任课教师因病、因事等原因而耽搁的课程,教务处须安排人员代课,或另行安排时间给任课教师补足相应课时,以保证教学质量。
六、调、停课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,由教务处出具《调、停课通知》,并在教务处备案。教务处应提前通知调、停课班级。
七、教师不得随意调课和停课,未经过批准而自行调课、停课的,视为旷课。
八、外出活动调课,除按程序由教务处统一通知外,尚需分管理安全的校领导批准同意。